消防系統是每個單位正常生產、工作及生命安全的保證,根據公安部公通字[1996]21號《關于抓緊建立和認真落實建筑消防設施檢查維修保養管理制度的通知》指示精神,消防設施必須定期維護、保養,發現故障及時清除,確保消防設施能夠正常運行,發揮其有效的安全預警功能,保障國家財產免受損失和人民群眾的安全。真誠希望通過共同的努力,使其有效地發揮作用。
應用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消防聯動系統是及早發現火情,防止火勢蔓延、降低火災危害的有效措施,但并不是安裝了自動消防系統就可以高枕無憂了。在自動消防系統存在故障、值班人員責任心不強或無人值班的情況下,一個隨手丟棄的煙頭、一段老化或過負荷的用電線路,都極有可能釀成大禍。大量的火災實例證明:發生火災,特別是發生特大、惡性火災的主要原因就是消防設施未能發揮作用或值班人員處置不當。所以,提高消防安全意識;作好自動消防系統、滅火系統的維修和保養;由培訓合格的人員我們雙方負責消防設備的日常管理和操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消防工程維修保養的作用
隨著《消防法》的進一步貫徹和實施,特別是以往惡性火災事故給人們帶來的慘痛教訓以及執法部門對有關責任人的嚴肅處理,更應使我們認識到確保消防設備正常運行的必要性。